类别:其他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26-01-04 08:35:00
谈判公告
为规范招标采购行为,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原则,长汀职专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福建省长汀职业中专学校8号楼第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瑞晟汀招[2026]002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长汀职业中专学校8号楼第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服务内容: 蔬菜、家禽、海产、冻品、饮品、粮油调味等食材采购、分拣、配送及售后保障等服务。
最高限价:3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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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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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长汀职业中专学校8号楼第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1 |
项 |
本项目采用下浮率形式报价,成交单价按“采购人每月提供的询价清单金额×(1-报价下浮率%)”计算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上半年(寒暑假除外)。
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标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服务内容、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谈判,本次谈判共进行2次报价(包括谈判响应文件中的第一次报价),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符合条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三、获取谈判文件
供应商须于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7日【每个工作日08:30-12:00,16:30-17:30】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地址:长汀县汀州镇环城北路青少年宫后排吕屋21号301。)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长汀县汀州镇环城北路青少年宫后排吕屋21号3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3200.00);
2.履约保证金:/;
3.付款方式:承包人在每月结束后汇总上一个月度采购情况,于15日前向采购人提交《结算申请单》及结算资料;采购人收到承包人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款项后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发包人收到发票后在当月月底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中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包人未收到发票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4.本项目采用纸质化谈判方式,供应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响应文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谈判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谈判。
5.关于放弃投标的告知义务及违约责任
5.1已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已递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人,若决定不参与投标,须在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公函、电子邮件等可追溯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载明为准)提交《放弃投标声明函》,说明放弃投标的原因。书面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投标人全称、日期,供应商报名时间距离开标时间不足2个工作日的需在报名当天提交《放弃投标声明函》
5.2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招标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禁止后续参与:该投标人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项目投标;
②没收谈判保证金:已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汀职专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13459792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汀县汀州镇环城北路青少年宫后排吕屋21号301
联系人及电话:卢女士、15259001989
2026年1月4日